做好政法网络舆情工作的十大创新思路******
寄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平台的普及,各类社会思潮、现实矛盾、群体情绪汇聚网络空间交互影响,网络舆论场愈加复杂多变,依法妥善处理网络舆情、降低负面事件的冲击与挑战,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政法机关的本职要求。因此,不论是信息公开,还是热点回应,或是政策发布,最终目的是弥合分歧、减少误读、促成共识、增进公信,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场,政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能力水平,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
1 合法性原则需摆在首位
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舆情处置的法治思维显得更加基本且必要。“依法办理”这一舆情处置关键之道所要求的“规范执法、依法处置”是影响舆情走势最重要的因素。政法机关唯有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在发布内容、时间、节奏等技巧之“术”上采取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方能确保舆情态势能快速走出困境。“依法办理”既是舆情处置的关键之道,也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政法机关不能做好依法办理这个“最先一步”,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这些技巧之术将成为“无本之木”。
2强化舆论阵地意识
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大量的网络热点背后其实是社会思潮的较量。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舆论阵地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一些负面思潮的叙事逻辑从宏观转向微观,常常聚焦公众的日常生活,通过采取煽情的路径触发舆论共情心理,导致一些偶发的热点个案被上升到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因此,舆情应对不仅成为舆论引导重要手段,更应成为争夺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政法机关需要强化意识形态敏感性,依法依规处理好网络舆情,及时消除个案被舆论场赋予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3树立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识
随着热点事件的复杂性增加及周期延长,跨系统舆情的连续多年呈现上升趋势,舆情处置工作不再限于某一家政法机关,甚至不限于某一地政法系统。从舆情发酵过程也能看出,舆情治理不止于一家单位、一个地区的责任,执法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覆盖整个政法系统,一旦某地舆情回应不力,舆论负面情绪会波及并延伸至相关体系内部。换句话说,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可能面对“塔西佗”陷阱,这就要求舆情处置部门也要树立“共同体”意识。正如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共同应对舆论压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4认清舆论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在舆情工作中,无论是负面舆情处置还是正面宣传工作,风险意识一直是政法机关强调的要点,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工作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更具靶向地采取措施,推动工作呈现实效。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研判相关风险时,不仅要知其然,提高防范意识,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当前舆论环境充分的了解,进而做出精准的风险预判及研判。只有看清热点事件背后所附着的社会思潮、舆论风向、议题“靶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舆情发酵阶段做出精准研判,在舆论引导阶段明晰重心所在。例如,近年来接连出现多起与“女权”相关案件,其中四川女子“拉姆”遇害案、成都女子饭馆劝烟被泼水等事件均引发极端女权的罔顾事实的“狂欢”。对于这类带有明显议题特征案件,政法机关就不能以普通案件对待,需要及时预判舆论炒作点和舆情敏感点,增加回应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预判性,以免被炒作势力钻空子、揪辫子。
5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需求
当下我们正处在短视频时代,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通过短视频的传播增加了发酵速度与烈度,“发酵快而急”“小事闹大闹炸”的趋向十分明显。而一旦舆情发酵,涉事政法机关面对全网舆论的关注压力,常常会出现回应处置不及时而被网民追打的局面。因此面对舆情急速发酵的情况,如果政法机关还按照往常思路,层层上报等审批,网络舆情已经升级恶化,很容易错过了回应舆情的最佳时机。对此,政法机关需要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在发现、上报、研判、处置、引导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方案,在突发舆情出现后能够从容不迫,不落后甚至能够跑赢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此外,在工作方法上,政法机关也需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分析方法,不断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重视舆情溯源和关键节点追踪,找到舆情推手和背后力量,在应对舆情时更加从容。
6重视情绪管理与疏导
后真相时代,感性主导理性,情绪先于事实。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社会不良情绪的富集,负面舆情的爆发很多时候是由负面情绪点燃的,舆情最终能够平息也多是因为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对此,政法机关一方面,在舆情风险研判时需要考虑社会情绪的影响,以免踩中“雷区”引火烧身;另一方面,在舆情回应处置过程中,同情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关照事件背后的公众情绪,能够有效引导舆论理性表达。例如,2021年5月29日晚,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事件,其中有市民见义勇为被刺伤引发网民关注,在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公安对见义勇为人士表达敬意,表态要加强排查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专门介绍了“胖哥”救治情况。一系列表态及做法既回应了公众“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情感,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安全的期盼。相反,缺乏情感关怀的通报案例也不少,类似“领导高度重视”“受害者情绪稳定”“情况不便透露”常常招来嘲讽批评,删帖、封口更是堵住人们释放情绪的渠道,必然适得其反。
7不回避舆情、不盲从舆论
舆情并不都是真实的民意,被流量操弄的伪舆情和假民意,具有迷惑性,虚高热度容易令政法机关手忙脚乱,一不小心就被舆情带偏,脱离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和底线,反而使自身负面缠身。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网络舆情处置中出现“按闹分配”“不上热搜不解决”等不良倾向,变相鼓励了网络水军和自媒体制造舆情倒逼官方处置的现象,其中的反转舆情不仅滋生网络暴力加剧舆论场失序风险,还消耗政法机关的精力与公信力。因此,政法机关对于热点事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舆论检验和时间检验。
8建立舆情风险研判会商机制
近年来,网络舆情已成为公众对现实社会情感和态度的一种常见表达方式。政法舆情作为网络舆情的一个重要分支,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而备受社会舆论的重视。在舆论看来,政法工作代表着公平正义,由此引发的舆情能否有效处置也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在出现涉政法舆情后,其应对水平较之以往也有了明显提升。但要看到的是,政法机关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涉政法舆情时,仍将重点放在“应对”二字上,缺乏对舆情本身生成发酵的原因深入分析,在回应、引导和处置层面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这也就导致出现回应缺乏重点,引导方向出现偏离等情况,使得舆情并未因“应对”而平息。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置涉政法舆情时,需将重心放在如何做好回应、引导工作上,而非简单停留于“应对”层面。
9强化有效信息供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酵速度快、信息量集中、话题扩散频繁,在信息真假不明、传言流行的时候,公众最希望看到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态度。可以说,舆情工作的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在于信息供给到位不到位。如果官方信息供给不透明、发布不及时,网民根据舆论场现有信息的误导或自身想象,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挑战。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发声权的全面下沉令更多人具有“发布者”的能力,足以影响整个舆论场的信息供给格局。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法机关作为处置主体,需要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动态化的信息供给方式,尽力放大己方的声量与覆盖面,压缩“竞争者”的影响力。此外,在处理热点事件的衍生舆情或二次舆情,由于此前的舆论势能积蓄,舆情再度喷发时的烈度与广度可能更胜以前,更需要处置部门准确掌握公众情绪、精准回应舆论关切,以稳定、有效、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进而进行舆论引导。
10坚持舆情工作闭环思维
闭环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形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处置回路,确保舆情处置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当前,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组织了专业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为防范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但是,目前在实践中,各地相关部门仍有“重开头轻后续”的处置倾向,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并作出回应,能够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基本“规定动作”。但是首次回应之后,后续处置往往不太理想。一旦舆论关注度降低,网民被其他事件吸引而不做关注,那么涉事部门很容易转而放任舆情“敞口”,导致风险持续存在。因此,良好的舆情处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闭环舆情机制,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加强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的感知度,并及时作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以实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
(作者: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刘思源)
新岁访巴金******
中新社记者 谷苇
又是一个春天开始了,踏着霏霏细雨,来到巴金的家里。他刚从北京参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作家协会的理事会回来,照旧“闭门谢客”,继续他的写作生活。
也许是江南的春寒,最难将息。这位78岁的老作家偶患微恙,有点“感冒”。但看他从楼上工作室下来,脚步还是轻快的。
在他的客厅坐定,先谈到了最近在北京参加作家协会理事会的感想。他对中国文学创作的前景,显然是乐观的。他说:现在有一批中青年作家很有希望,他们在埋头苦干,有思想,有志气。他又重复他说过不止一次的那句有名的话:“一个作家,总还是要看他的创作。”
“我自然还要写作,只是做得慢些。”谈到新一年的愿望时,巴金说:“那几项工作,总要把它做完。但也不是一年都能做完的。”巴金的“几项工作”,确实都在进行着,不过有的项目进行得快一些,有的项目则进行得慢些。
为香港《大公报》所写的《随想录》,已出版了两集。巴金原想在80岁以前,以5年的时间写完五集。现在正在写第三集中的一些文章。他说:“不管这些文章发表与否,我总把它写出来,我是为祖国和人民写作,我写的是我心里想说的话。有些文章也许马上不一定发表,但将来还是会发表的。”
读者们当然也很关心他的小说创作进度,巴金正在写着一部长篇小说《一双美丽的眼睛》。不过作家没有透露他的具体进度,问到“大概写了几万字了?”巴金微笑着回答:“这很难统计,反正在写。一定要把它写完的。”
“《创作回忆录》早已写完了。原来打算写10篇,结果写了11篇,都在香港《文汇报》上发表过了。不久以前,香港三联书店已把它印成了单行本。”说着巴金自己走上楼去,拿了一本新书下来,签上名,送给我。这确是一本好书,不论是书的内容,还是书的印刷、装帧和设计。正像有的评介文章所说的那样,这本书“除了是一份记录巴金创作道路的珍贵资料外,还是一首充满了真情的长篇散文诗。”读过这些文章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
接着自然就谈到了作家正在译述的赫尔岑的回忆录,那部有名的《往事与随想》。第一本已于前两年出版,现在巴金正在继续其余四本的译述工作。对于这样一部卷帙浩繁,长达150万字的巨著的译作是否能够如期完成,确是有不少朋友为之担心。但是,重要的是译述者本人的态度——巴金始终是充满信心的。“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完成得慢些。比原定的计划……”所谓“种种原因”不外乎每年都可能有的、应邀去外国访问的任务——比如近几年来他已先后到法国、日本、瑞典、瑞士等国家访问过。这还不包括另外一些热情邀他去作友好访问、讲学、小住创作的国家。比如美国的“国际写作计划”中心的主持者聂华苓女士和诗人安格尔,在来华访问时,都曾热情提出邀请。但由于实在安排不出时间来,巴金都只好谢绝。此外,当然还有一些“非开不可”的会议。
当然,“开会”与写作是“两者不可兼得”的。有时为了开会,就不得不一再推延自己手中的工作。有时,还不得不应付一些报纸、刊物、出版社的“盛情约稿”。尽管多数编辑是同情、体谅作家的苦衷的,但在“一约”、“一谢”的过程里,总又得占掉一点时间。
谈到这几年国内外出版的巴金的著作,作家显然不愿意多谈什么,因为这在报纸上是经常有及时的报道的。巴金只说了一件事:四川的出版社决定出一部十卷集的《巴金选集》,第一卷今年就可以出来了。这部选集是巴金自己选编的。
“不是有一部十四卷集的《巴金文集》吗?是否可以再版呢?”我倒是一直很喜欢这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文集,为了这部被张春桥、姚文元之类称作“十四卷邪书”的文集,巴金在已过去的“十年长夜”里吃够了苦。
“那部文集不想再版了。对读者来说,恐怕倒还是这部选集有用些,它包括了我解放以后30多年来的一些作品。至于文集,也许对一些专门做现代文学研究工作的人有用些,不过总可以借来看的。所以,我不愿意它再版了。”对于出书,巴金总是首先为读者的需要着想。
早在几年之前,巴金就倡议要建立一个“中国现代文学馆”。不论是在法国,或是在日本,看到别的国家所建立的文学资料馆,巴金总想到自己的祖国的文学历史资料是多么的丰富和宝贵,它又是多么地需要有一个专门的资料馆来从事文学史料的搜集、整理,并为文学研究工作者提供工作上的方便。现在他的倡议,终于在逐渐有可能变成事实。国家的文化部门和许多作家,都热情地支持、拥护巴金的倡议。周而复把这个倡议,称作“一个迫切的倡议”,并且写了一封充满感情和提有具体建议的长信给巴金。茅盾去世之前,也决定把他的长篇小说《夕阳》(后改名为《子夜》)的原稿等等捐给未来的资料室,以表示他对巴金这个倡议的最有力支持。至于巴金自己,他早已准备一俟“中国现代文学馆”有了房子,就立即将自己所有著作的手稿,个人所藏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包括许多珍贵的、著名作家亲手题赠“初版本”书籍),以及他与国内外文学家往来的书信等等,都捐献给文学馆。除此而外,他还带头捐献了一笔为数不小的钱,为文学馆的建成“助以一臂之力”。
现在,“中国现代文学馆”的牌子已请叶圣陶先生写好了,正在物色合适的房子。
谈话的时间不算短了,应该让尊敬的作家稍事休息了。告别时,巴金坦率地笑着说:“四人帮”在台上的时候早就想把我搞死了。但我终于活了下来,这是“幸免”,也是“幸存”,所以我总是把这些年来的时间当作偶然的所得,因此也格外珍惜。我要把这些时间用来为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做点事情,当然,首先就是写作。其次,就是为自己“料理后事”,我不想立什么遗嘱,只想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把有些事一样一样处理好。比如把自己的藏书分门别类地捐献给国家,让它们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去。比如主张办文学馆,尽自己的努力促其实现。还有我的稿费,也不想留给子女,他们都有自己的事业。我要把它用在有益于国家建设、文学发展的地方。我希望能顺利地办完这些事情。
看着眼前这位对祖国、对人民、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作家在“戏言身后事”,并不使人觉得有丝毫的好笑,倒觉得这正是作家的真诚和坦率。
我由衷地祝愿巴金长寿、健康。
(中新社上海1982年4月电)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