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协委员呼吁发挥新阶层力量讲好中国故事******
中新网上海1月13日电(记者 范宇斌)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轮值副会长、上海协和教育中心总校长卢慧文12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积极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力量,加强对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
卢慧文向中新网记者讲述了两则让她印象深刻的交流往事。
“2018年夏,我随一个新阶层代表人士的考察团前往香港、澳门进行考察,考察团成员在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行业人员进行同行交流时,香港的接待方感慨,这些年内地来的考察团中体制外的专业人士代表团非常少。”卢慧文说,那次考察中,专业人员之间的同行对话,话题特别多,共鸣特别强,当天会议结束后,大家又自发进行分小组讨论,意犹未尽。
“2022年秋,我受邀参加由上海市政协和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共同举办的在沪外籍人士‘走进政协’活动,多名本职工作为国际教育、法律咨询、文化艺术的政协委员用英语向外国友人介绍自己的履职工作,引发了外国友人浓厚的兴趣,双方开展了深入的对话。”卢慧文说。
两次难忘的经历让卢慧文意识到,要更好地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力量。这一群体由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组成。
在她看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专业化程度高、中外话语系统通畅、跨文化经验丰富、对外交流意愿强烈。“他们身上通常有两个很明显的标签,一是国际化,二是互联网化。在多元环境中能够用对方听得懂、愿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有机会讲好接地气的、真诚的中国故事,展示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卢慧文表示,由于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原因,新的社会阶层所在的不少行业当前需要尽快恢复活力,并承担起对外交流的功能。对此,她建议,“要以各种方式支持民间智库、行业协会、行业研究院开展国际交流。”
“一次亲身体验胜过百次纸上交锋。”卢慧文建议,要支持各行业的民间组织通过信息交流、友好互访、项目合作、联合研究等方式,尤其是参与或承办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化研讨会、论坛等,与国际同行进行公开交流,并邀请其实地参访。通过对话交流和现实接触,交流各方可增进相互理解与互信,并适机开展合作互助。
以其从事的民办国际化教育领域为例,卢慧文谈及,世界各地的教育所面临的挑战、正在做的专业工作有很多共通之处,话语系统相对更为接近,可以开展合作的机会很多。“我们应当多鼓励校长、教师在国际教育组织中担任项目协调员、在国际教育论坛中担任主旨演讲嘉宾、鼓励中国学校承办教师专业发展论坛和工作坊。”
同时,卢慧文建议,可以用各种方式帮助文化艺术领域“走出去”“请进来”,重启高水平的国际交流。上海应当尽快重启高水平的文化展演、体育赛事,让上海的剧院和场馆重现国际交流的盛况。
例如,她谈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了一批国际民间节庆活动,如街头体育艺术节、街舞艺术节等,应当鼓励上海的独立艺术家走出去表演和交流,展现中华文化的精彩,还可以通过联合同为新阶层力量的专业艺术制作公司以及咨询、法律、会计、金融等专业服务机构,协助进行文化创意项目的投资、合作和版权交易。
文化艺术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集聚的领域之一,卢慧文表示,通过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开展民间外交,可以在潜移默化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接下来,要全方位立体发力,特别是民间力量应当发挥、活力应当被激发。”(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